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刑事动态
刑事文书
犯罪类型
强制执行
自首知识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诉讼
栏目导航
刑事动态
刑事文书
犯罪类型
强制执行
自首知识
刑事证据
刑事审判
罪名分析
刑事诉讼
文章列表
留置送达
2018年6月5日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产生同等的法律效力,适用时应注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调解书,说明当事人已反悔,不能将调解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来源: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宋——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北京调岗纠纷律师
北京土地转租合同律师
北京网络诈骗罪律师
北京网银诈骗律师
北京刑事案件聘请律师
北京诈骗案件律师
邯郸刑事辩护律师
河北邯郸刑辩律师
深圳储蓄合同纠纷律师
深圳票据律师
深圳消费者维权律师
四平间谍罪律师
四平劳务商事合同律师
四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