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

-兖光辉

1381417536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行政强制执行特征

添加时间:2018年5月3日 来源: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dpfzblhls.cn/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依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其履行义务 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其特征是: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 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 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联系电话:13814175367

全国服务热线

1381417536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6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