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

老城厢突发血案

2008年9月21日晚七时许,本市公安110接到报警,称蓬莱路某弄民居内有人持刀行凶。公安干警立即赶到现场,在弄口碰到一个上身赤裸、只穿一条短裤的中年男子,他手指弄内2号说,就是那家。

2号门口,一个青年男子躺在血泊中,其母亲守在一旁,手臂也受了刀伤。沿着狭窄的木楼梯上去,青年男子的父亲身中数刀倒在二楼过道上,已无法动弹。火速赶到的救护车将伤者急送医院抢救┅┅

警方立即布控。在弄口将刚刚丢弃作案用的菜刀返回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此人,正是在弄口向警方指认案发现场上身赤裸的男子。

为晒台使用积怨

此人姓袁,现年56岁。就居住在案发的那幢居民楼。而被害人陈某一家与他原是同住一幢楼的邻居。陈家住三楼朝南前屋,袁家住三楼朝北亭子间加四楼的一个阁楼。阁楼外有个10多平方米的晒台,袁某家早年在此搭建了一个厨房做饭。陈家搬来后也要搭建,双方就为了四楼晒台的使用意见不合而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发展到动武。为此他们打了数场“晒台官司”,但双方各不相让,以致积怨越来越深。

近邻相残一死两伤

案发当天傍晚18时45分许,袁某在四楼晒台搭建的厨房里洗澡。陈某一家三口因怀疑其于当天下午殴打陈妻而上门论理。袁某即与陈某、陈妻及其儿子小陈发生冲突。愤怒的袁某端起半盆开水泼洒对方,致小陈前胸、腹部及右上臂大面积开水烫伤;继而又操起菜刀多次刺戳陈某等三人,造成被害人陈某被刺破心脏死亡,小陈胸腹部多处刀伤,陈妻左前臂刀砍伤。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陈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刺戳胸背部等部位,刺破心脏,致心包填塞死亡。其子小陈被刀刺伤致开放性胸腹损伤,右侧胸廊内动脉断离,构成重伤;陈妻因刀致左前臂皮肤缺损,构成轻伤。

黄浦区检察院经审查,对本案犯罪嫌疑人袁某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日前已将此案移送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检察官点评:一场血案本可以避免,同住一个屋檐下的邻居为了晒台的使用发生纠纷,终积怨成仇酿成一死二伤的惨剧,毁了两个幸福家庭,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血的教训警示人们:邻里相处多一点谦让少一点计较,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同时切记:当今是法治社会,解决公民相邻关系或纠纷,可以请求社区调解、司法诉讼等多条途径。和睦的邻里关系应该从小事做起,和谐的社会从你我做起。


来源: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宋——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