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
1、目的不同:

  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意图永远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2、行为手段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比如某人挪用单位的现金100万,如果没人将帐作平,让别人看不到有这笔钱,则应构成贪污;如果不是将帐作平,从账上随时可以看出来,只是暂时挪作他用,应构成挪用公款。
3、行为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又包括公物。

来源: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宋——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400668616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