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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乡村土地爷"擅收农户300余万 三罪并罚获刑十年

添加时间:2017年5月2日 来源: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dpfzblhls.cn/

  正义网云南11月17日电(特约刘德安 通讯员田稀文)被戏称“乡村土地爷”的云南省富源县国土资源局黄泥河镇原国土分局局长卢家祥,因犯有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11月14日被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万元。

  该案由富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卢家祥曾担任过村公所副村长,镇计生办副主任、主任,镇土地管理所所长、国土分局局长。作为镇土地管理所所长、国土分局局长的卢家祥,被当地群众戏称“乡村土地爷”。这位“乡村土地爷”2006年至2009年间,在未经县国土资源局许可,擅自收取了79户建房农户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开垦费共3361743.45元后,非法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53本,造成农户刘某仅一家就损失40余万元,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与此同时,被告人卢家祥还利用自己担任黄泥河国土分局分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贿赂共7万元,并为他人谋利;采取弄虚作假、虚报支出和收入不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17万元。

  今年6月,富源县检察院根据群众的强烈反映,对被告人卢家祥的问题立案侦查,并组织精兵强将,奋战两个多月,彻底查清了卢家祥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贪污公款的全部犯罪事实。该案提起公诉后,富源县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完全认定了检察院对被告人卢家祥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和罪名,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该案宣判后,被告人卢家祥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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