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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报仇纠友打伤人 事后赔款又受刑罚

  男子陈炎林送货时遭同行殴打,为泄愤纠友报仇。可这一打,不仅打掉7万元现金,还使自己受到刑罚处理。

  2012年11月3日10时许,陈炎林应他人要求,送某品牌蚝油”到湖南湘潭县易俗河一商店,在商店门口遇到该品牌蚝油”湘潭县代理商刘应民。刘应民不满陈炎林在湘潭县经销该产品,对陈炎林进行殴打并摔坏冯送来的产品。当天下午15时许,陈炎林不服气,遂纠集他人,分乘两台车,窜至刘应民家。在刘应民家阶基上,陈炎林抓住刘应民的衣领质问,刘应民反抗,其友将刘应民推倒在地。陈炎林从地上捡了一块红砖砸了刘应民后脑一下并用拳头殴打刘应民。同来的人亦对刘应民进行殴打。对刘应民殴打一分钟左右后,陈炎林等人上车准备离开。刘应民抓住其中一台车的车厢阻止他们离开。陈炎林和另外两人下车将刘应民拖开。陈炎林踢了刘应民左边腰部一脚,将刘应民踢倒在地。然后趁机开车离去。经鉴定,刘应民头皮挫裂伤并头皮血肿,左侧第10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案发后,陈炎林赔偿了受害人刘应民的经济损失7万元,刘应民对陈炎林致伤他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湘潭县法院经审理,判处陈炎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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